关于转发《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之友〉发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
做好〈人民之友〉发行工作的通知》的
通 知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区直各单位:
为加强和改进《人民之友》的办刊和发行工作,推进“法治湖南”建设,2013年8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门会议,全面部署了2014年《人民之友》的办刊和发行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于来山要求各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人民之友》宣传阵地,切实加强领导,把《人民之友》的订刊、学刊、用刊工作作为提升各级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增强“一府两院”领导干部及全社会的宪法意识、法律意识、人大制度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手段,落实责任和措施,积极支持杂志的征订发行工作,确保发行量稳中有升,从而进一步扩大《人民之友》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以实际行动向“人大成立60周年”献礼。会议要求,要将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一府两院”及政府工作部门的班子成员,党委工作部门、政府直属机构、驻区垂直管理及各群团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作为《人民之友》订刊、学刊、用刊的主体。现将本届仍然有效的《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之友〉发行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有关精神,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确保在2013年11月底全面完成《人民之友》的征订任务。
附:全区各乡镇、区直单位2014年《人民之友》发行计划数
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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