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毛宁一等同志辞去常德市鼎城区 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毛宁一等同志辞去常德市鼎城区
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6年9月24日常德市鼎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常德市鼎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毛宁一、文若彤、罗颖、李雅琴、徐丽、黎颖、沈明珍等同志辞去常德市鼎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毛宁一、文若彤、罗颖、李雅琴、徐丽、黎颖、沈明珍等同志的常德市鼎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并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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