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议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近日,鼎城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
据了解,近年来,该区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形势不容乐观,有逐年递增趋势,特别是未成年人涉及“黄赌毒”案件触目惊心,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在最近几次召开的区人代会上,代表们在审议讨论“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时,曾多次提出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为此,从去年年初开始,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在全区开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情况的调研,并先后到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上海市徐汇区等地考察学习,还派员参加华东政法大学举办的专业知识培训。今年以来,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该院多次邀集区人民法院、市公安局鼎城区分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决议》草案。
今年6月,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荣明就《决议》草案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了专题汇报,主任会议经讨论后决定由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牵头调研,对《决议》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针对《决议》草案作了大量调研,并征求部分人大代表、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在多次修改完善后,在8月份召开的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决议》草案最终审议通过。
《决议》共十条,分别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主要原则、职能部门的分工协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保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措施以及区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贯彻实施《决议》的方式作了规定。《决议》的出台,为该区检察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对未成年人予以特别司法保护提供了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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