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03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对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方案》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第45次主任会议经无记名投票确定了今年履职评议对象。现公示如下: 区人民法院: 沈启钦 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鲁爱龙 刑事审判庭庭长 吴立勇 黄土店法庭庭长 区人民检察院: 范东方 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吴代峰 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陈志新 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公诉科科长 区司法公正常德行组委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