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4次会议
10月23日,鼎城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4次会议。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参加会议。鼎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卫民,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王明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蒋宏武以及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鼎城区人民政府“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情况汇报,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情况汇报,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同级审”查出问题整改的情况汇报,听取了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情况汇报,听取了区“一府两院”办理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汇报,听取了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机构组建及工作运行的情况汇报。会议还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
会议以按表决器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审议意见、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对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部分法官、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区领导李卫民及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等相关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
鼎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君指出,区人民政府“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质量较高、全面、客观、真实,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把争资争项作为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调度,细化到单位,量化到项目。针对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杨君强调要千方百计抓收入、突出重点保民生、力行节约严管理。同时就如何做好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杨君指出要明确目标,做到精心组织、精细谋划、精准发力。要查漏补缺,明确任务是否完成、工作是否到位、资料收集是否齐全。要打造亮点,注重典型培养、加强部门配合、积极请示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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