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1次会议
4月19日,鼎城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1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参加会议,“一府一委两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区级财政5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乡村旅游、2017 年度“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2017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被评议单位整改等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了2017年度城建项目和城建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城建项目计划安排、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等情况汇报,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会议还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
对于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君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扩大绩效管理的范围,切实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找准切入点,准确把握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按照政府支持、财政配合、各部门积极参与的方式,全面开展财政预算联网在线监督。针对2018年城建项目,杨君强调,要制定好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项目的落地落实,进一步强化日程、资金、矛盾问题等方面的调度。对于乡村旅游和“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杨君指出,要把发展乡村旅游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抓手,把乡村旅游作为产业来打造,完善机构、资金、人员等要素保障,精细谋划,制定适合本地区发展的旅游方案,努力挖掘优质旅游资源。“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成效显著,亮点纷呈,要丰富活动载体,加强沟通交流,擦亮品牌,继续扩大参与面,使活动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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