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9-08-19 15:47:4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公 示根据《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方案》要求,2019年5月14日在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主任会议上,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荣明、区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覃益平分别在员额检察官、员额法官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了履职评议对象。具体名单如下:区人民法院:徐 晖 立案庭庭长田 丽 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区人民检察院:徐 英 公诉科副科长郑烨萍 侦查监督科副科长常德市鼎城区司法公正常德行组织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5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