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人大常委会督导区“一府两院”落实常德市人大常委会两个审议意见的情况
2018年3月15日,接市人大内司委通知,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及时向区政府办公室、区法院办公室、区检察院办公室、区公安局办公室督导市人大常委会两个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要求切实将审议意见涉及到我区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并针对市人大常委会的调研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017年10月27日、11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作出关于刑事侦查、公诉、审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贯彻实施的审议意见,两个审议意见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典型性、针对性。区人大常委会收到市人大常委会的两个审议意见文件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湘建亲自抓督导,并交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负责具体相关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及时将两个审议意见传达到区政府、区法院和区检察院,要求认真领会、深入研究、做好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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