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鼎城农民健康行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善卷故里、幸福鼎城”为目标,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民健康生活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造福全区广大农民。
二、活动主题
以“积极推进乡村环境卫生工作,着力改善农民健康生活条件”为主题,深入开展省市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和卫生单位的创建评比活动,全面推进全区乡村环境卫生整洁活动,抓好农村改厕工作,加强农村健康管理,继续实施十大卫生惠民措施。
三、活动内容
(一)突出宣传报道。要进一步扩大鼎城农民健康行活动的社会影响,努力提升活动宣传工作的实际效果。要始终坚持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宣传经费合理安排、专刊专栏保质保量。要做好新闻宣传的阶段性安排,在活动前期精心营造气氛,在活动中期抓好跟踪报道,在活动后期注意发掘典型。要运用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视角地对鼎城农民健康行活动整体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在各媒体之间形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时段集中、结构互补的联动宣传格局。
(二)实施整洁行动。要根据市、区农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实行镇村环境卫生同步规划、同步治理、同步发展。抓好排污源头整洁工作,防止城镇污染源排入农村。抓好城乡结合部整洁工作,严禁城镇垃圾向农村转移。抓好乡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集中整洁工作,实现乡村保洁管理全覆盖。要建立村庄清扫保洁机制,实行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要组织开展季度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十佳乡镇”和“十差乡镇”评选活动。区爱卫办要继续组织开展省市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和卫生单位的爱卫创建评比活动,全年创建一个省级卫生镇,一个市级卫生镇,二个市级卫生村,一个省级文明卫生单位和二个市级文明卫生单位。
(三)完善基础设施。要加大政府经费投入力度,保障乡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排放设施正常运行,提高环卫设施的完好率。各级政府要足额配套爱卫改厕和卫生村镇创建以奖代投经费,积极落实省市下达的年内完成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2000个修建任务,切实阻断相关传染性疾病的发生。要按标准设置垃圾站、点、箱、桶、公厕等环卫设施,强化日常管理,及时检查维修。要抓好农村清洁工程,加强乡(镇)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有步骤、有重点地建设村镇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四)强化水源保护。要继续大力保障农村地区用水安全,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严禁工业“三废”直接排放河流、沟渠。要完善水质消毒设施,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
(五)加强健康管理。要完成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卫生科普知识教育,提高农民自我保健意识,促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继续做好健康教育试点工作,每个乡镇建立一个健康教育模范村,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设置1—2个健康教育宣传栏并每季度更新一次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乡镇卫生院每年下村开展科普卫生知识宣传和防病知识宣传活动不少于6次。要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积极开展评选无烟家庭活动,继续抓好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卫生行为形成率达到65%以上。
(六)落实卫生惠民。一是提高参合农民受益度。全区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340元/人·年,住院费用平均实际补偿率力争提高到65%,住院补偿封顶线12万元。二是提升农村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全面推开终末期肾病、肺癌等30种重大疾病的新农合保障工作,政策规定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三是继续实行农村“两免费”政策。农村五保对象在区乡医疗机构住院、农村孕产妇在区乡定点助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实行基本医疗全面费。四是免费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为城乡65岁以上居民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建立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五是实施“婴幼儿营养促进”计划。六是开展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为26399名农村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检查。七是继续实施“光明工程”。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八是继续推行公立医院便民服务。在区直医院、乡镇卫生院继续推行“无假日医院”,并在市四医院、市六医院推行专家门诊预约诊疗服务措施。九是免费治疗特殊疾病患者。为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免费提供抗结核治疗,为艾滋病患者免费提供抗病毒治疗。十是实施血吸虫病传播阻断工程。全面落实血吸虫病防治策略,血吸虫病重点疫区乡镇达到传播控制标准。
四、活动安排
(一)3—4月,开展调研活动,确定活动内容,制定活动方案;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制定2013年活动计划,报组委会办公室;
(二)5月,组委会和组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筛选报送新闻报道题目;
(三)6月,配合市组委会对《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和集中采访报道;组织第二季度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考核评比。
(四)9月,组织第三季度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考核评比,落实十大卫生惠民措施;
(五)10—11月,按照方案要求督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六)12月,开展第四季度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考核和年度总结。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组委会成员单位要把“农民健康行”活动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明确“健康行”工作是一项惠及民生的系统工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所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二)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在人事上如有变动,要及时调整领导班子,切实加强对“健康行”活动的领导。要按照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围绕2013年鼎城农民健康行活动的主题,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活动。
(三)落实经费。组委会活动经费继续按照鼎健组2006[01]号要求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对开展健康行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四)宣传典型。组委会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要突出发掘一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弘扬典型经验,促进农村卫生工作。同时要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对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依照审批程序予以曝光,切实引起各级领导和全社会对农民健康问题的关注。
附件
“鼎城农民健康行”组委会成员单位职责
一、区人大教工委(组委会办公室)
1、受组委会委托制定“鼎城农民健康行”活动年度计划;
2、负责组委会文件的起草和有关材料的综合整理工作;
3、牵头组织组委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活动;
4、负责组织开展“鼎城农民健康行”执法检查调研有关代表视察活动;
5、按程序配合上级人大组织开展农民健康方面的活动;
6、负责组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负责承办组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委宣传部
1、做好“鼎城农民健康行”活动宣传报道的规划、部署;
2、协调组织新闻单位参与组委会组织的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
3、同本级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一道,参与重要新闻稿件的审查;
4、承担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宣传任务。
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1、负责做好“鼎城农民健康行”活动的综合、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制定有关农民健康方面的配套政策并督促落实;
3、组织区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调研全市农民健康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向区政府提出相关建议;
4、认真总结“鼎城农民健康行”方面的典型经验并及时加以推广;
5、承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区农村工作部
1、充分发挥区农办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的职能作用,组织农口系统认真贯彻实施有关农民健康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督促农民在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中按照质量安全标准的要求,建设好生产基地,引导企业为基地提供可靠安全的种苗、疫苗、饲料、农药、兽药、化肥等,禁止使用严重危害农民健康的农药、兽药;
3、与有关部门一道制订和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引导农民在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中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标准,讲究卫生,积极生产加工环保、绿色、有机农产品,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防止禽流感等传染病的发生;
4、加强农产品疫病疫情的监控;
5、鼓励农民使用洁净能源,引导农民加大改水、改厕、改灶台、改畜圈、改环境、整治村容村貌和对农民健康教育力度,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农民开展清垃圾、清路障、清淤泥等“三清”活动,增强农民健康和自我保护健康的意识;
6、承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五、区发展改革物价局
1、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农民健康的专题调研;
2、根据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着重围绕建立完善农村公共卫生保障机制,督促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
3、积极配合卫生、疾控等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执法检查;
4、积极为促进农民健康的项目争取资金;
5、承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六、区财政局
1、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乡镇卫生院配套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改水改厕等与广大农民健康有关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投入;
2、为“鼎城农民健康行”组委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列入预算;
3、承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七、区民政局
1、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农民健康的专题调研;
2、认真做好农村低保对象、五保户的生活救助;
3、对符合大病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五保户等弱势人群及时开展救助;
4、优先将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纳入农村合作医疗;
5、承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区卫生局
1、负责“鼎城农民健康行”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农民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
2、根据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围绕建立完善农村公共卫生保障机制,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依法落实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3、搞好以乡镇卫生院配套建设为重点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并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4、加强对农民的健康教育,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增强广大农民的健康意识和提高农民自我防护能力;
5、认真搞好农村育龄妇女及儿童的卫生保健;加强对孕产妇的健康教育,提高农村孕产妇安全分娩率;
6、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搞好农村除四害、改水、改厕工作,加强与广大农民健康密切相关问题的监督与检查;
7、负责承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区计生局
1、认真搞好农村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保健;
2、协助卫生部门加强对孕产妇的健康教育,提高农村孕产妇安全分娩率;
3、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农民健康的调研;
4、承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区广播电视台
1、负责制定和实施广播电视“鼎城农民健康行”宣传报道计划;
2、为省市新闻单位报道“鼎城农民健康行”活动提供宣传内容;
3、组织审查在区广播电台、电视台各主要新闻栏目播出的有关“鼎城农民健康行”活动的稿件;
4、承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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