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繁體版 | 网站地图
区委 | 区人大 | 区政府 | 区政协
您的位置: 首页 >行权履职>五行活动>详细内容

2017年鼎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1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和省、市人大农业委工作要求,结合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制定2017年鼎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最严”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活动重点
  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以建设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为重点,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智能信息系统及监管能力建设,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示范引导,开展创建活动,抓好源头治理,强化全程管控,深化专项整治,严格执法监管,扎实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确保我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活动内容
   (一)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推荐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典型案件,提高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二)继续推进我区监管、检测、执法体系和乡镇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确保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达到“有场所、有经费、有制度、有人员、有仪器设备”等五有建设标准。加强区乡两级农业系统检验检测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建设综合性农产品质检机构。区农产品质检机构定量检测和快速检能力验证考核合格率不低于80%。
   (三)指导并督促部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自律性农残速测室。
   (四)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件移送和公开曝光为主要抓手,按照全区抽检任务计划,结合鼎城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全年区级开展蔬菜、水果、稻谷、畜禽、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5000批次,监督抽查和风险排查不少于1000批次,定量检测不少于600批次,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不低于98%。全年乡镇开展例行监测4300批次,监督抽查和风险排查数量不少于500批次,确保所辖区域内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产品出口基地、“三品一标”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和农产品收储运企业生产、收储、运输环节全覆盖。对例行监测中问题较多或民众密切关注的初级农产品进行风险排查。
  四、工作安排
   (一)3月份: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制订2017年鼎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方案,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二)4月份:启动仪式,总结去年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
   (三)5—10月份:开展督查督办、视察和评议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牵头,区农业局、区畜牧水产局、区食药监局具体负责,分块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配合参与。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适时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进行视察。
   (四)11—12月份:检查和总结活动。组委会对照工作目标和各自年度规划对各成员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以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坚持上下联动、各方配合的方式,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职能作用,重点围绕主要农产品、食品、药品等使用禁限用农药、违禁使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问题展开专项检查、督查和整治。切实抓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优化产地环境,继续抓紧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产地认证、产品认证工作,提高我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继续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和质量追溯制度。实现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整体推进。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整鼎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组委会,由区委副书记王时雨任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泽英、区政府副区长王直华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孙大刚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为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农业局、区食药监局、区畜牧水产局、区商务粮食局、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工信局、区国土资源局、区供销社、区广播电视台。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组委会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工作责任,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工作督查到位。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特别是“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在机构、人员、经费和场地、设备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安排专人具体落实;要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的主题开展宣传,营造氛围,扩大活动影响,积极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深入开展。
   (二)明确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由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牵头,负责组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区政府办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工作;区委编办负责研究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机构的整合与改革工作;区发改局负责农产品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农产品安全项目建设;区农业局、区畜牧水产局、区林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工作;区食药监局负责农产品加工销售经营环节的监管工作;区商粮局负责农业投入品营销模式和粮食收储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区水利局、区环保局负责水资源及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区质监局负责农产品包装物的监管工作;区工商局负责农业投入品环节的监管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活动专项经费的保障;区公安局负责农产品违法违规问题及举报线索的查处打击工作;区委宣传部、区广播电视台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宣传报道和典型案例的曝光;组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的职责配合做好相应的监管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做到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整治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责任,逐项抓好落实。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政府“一把手”工程,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各乡镇要明确一名主要骨干主管,要有专门机构主抓,建立健全区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明确责任,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和要求,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严格监管,严查严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出问题。
   (四)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特点,认真总结工作做法、经验,及时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