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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去高杰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11 08:26:34 浏览次数: 【字体:

鼎人常干〔2019〕6号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免去高杰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经2019年8月29日常德市鼎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通过,

免  去:

高  杰的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吴代锋的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宏武的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范东方的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梅小平的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周随德的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怀玉的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沈少友的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熊香清的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朱玉华的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胡玉斌的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宋昱言的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  鸿的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胡双初的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毛兴祥的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丽华的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雷  蕾的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高  琴的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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