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艾泽栋等同志的任免通知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艾泽栋等同志的任免通知
经2016年4月20日鼎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
任命:
艾泽栋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刘 蓉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律 伟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黄土店法庭副庭长;
彭 友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易宇平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稳石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凯枫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罗 平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文俊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夏 霜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旷能力同志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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