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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李昌等同志的任命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1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李昌等同志的任命通知

经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鼎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昌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付勋艳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曹琴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庄伏云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佩佩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潘庆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律伟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孙小伍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尹国平为鼎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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