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粟伟等同志的任免通知
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粟伟等同志的任免通知
经二○一四年九月十七日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
任命:
粟伟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挂职);
邹玉森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徐晖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田晓晖同志为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免去:
邹玉森同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徐晖同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田晓晖同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陈劲松同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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