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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贾军等同志的任免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1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贾军等同志的任免通知

经二О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鼎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

任命:

  军同志为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周建军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黄土店法庭副庭长;

姚运国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石公桥法庭副庭长。

免去:

朱文红同志区人民法院税务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朱国华同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军同志区人民法院西洞庭法庭庭长职务;

  勇同志区人民法院石公桥法庭庭长职务;

  丕同志区人民法院斗姆湖法庭庭长职务;

帅宏达同志区人民法院斗姆湖法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通知。

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Ο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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