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董岚同志辞去鼎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
(2013年4月25日鼎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鼎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董岚同志辞去鼎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并报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鼎城区人大常委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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