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三葆等同志的决定任命通知
二○一三年一月十六日鼎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三堡同志为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潘文斌同志为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阮 龄同志为鼎城区教育局局长;
金 刚同志为鼎城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马庆云同志为鼎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洪振坤同志为鼎城区公安局局长;
孙大刚同志为鼎城区监察局局长;
李圣祝同志为鼎城区民政局局长;
刘 荣同志为鼎城区司法局局长;
王志新同志为鼎城区财政局局长;
刘志平同志为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肖仁华同志为鼎城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胡小芳同志为鼎城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南孝同志为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友明同志为鼎城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成猛同志为鼎城区水利局局长;
熊春来同志为鼎城区农业局局长;
贺盛福同志为鼎城区林业局局长;
代 飞同志为鼎城区商务局局长;
雷绘玻同志为鼎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李占坤同志为鼎城区卫生局局长;
陈顺来同志为鼎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宋仁福同志为鼎城区审计局局长;
王 磊同志为鼎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罗孝全同志为鼎城区统计局局长;
钟兴满同志为鼎城区粮食局局长;
李启明同志为鼎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鼎城区人大常委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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