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常德市鼎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常德市鼎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6日常德市鼎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常德市鼎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
常德市鼎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拟定于2025年2月中下旬在常德江南城区召开。会议召开的具体日期,由常德市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建议会议的议程为九项:
一、听取和审议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常德市鼎城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常德市鼎城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常德市鼎城区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常德市鼎城区2025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常德市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人事选举事项;
八、票决2025年度区级民生实事项目;
九、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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