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鼎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2018年4月19日鼎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
经二○一八年四月十九日鼎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审议,确定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为200名。
鼎城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4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