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
2017年12月22日常德市鼎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决定:接受陶新才同志辞去常德市鼎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通报原选区。陶新才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常德市鼎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鼎城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12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