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赵建华等19位同志辞去鼎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鼎城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赵建华等19位同志辞去鼎城区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6年1月8日鼎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28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异动,根据本人申请,2016年1月8日鼎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决定:接受赵建华、丁晚枝、聂德枝、赵成军、娄智伟、李双明、张国英、陈长春、汤立华、梅小清、叶欣平、蔡立胜、雷光忠、吴友春、孙林、舒仁华、李超选、方稳才、陈松清19名同志辞去鼎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通报原选区。其中:赵建华、丁晚枝、聂德枝、赵成军、娄智伟、李双明、张国英、陈长春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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