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志超同志辞去鼎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18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李志超同志辞去鼎城区人民政府 副区长职务的决定 (2015年4月28日鼎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22次会议通过) 鼎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志超同志辞去鼎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报鼎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