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谢梦等同志辞去职务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27 16:38:3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谢梦等同志辞去职务的决定(2026年3月27日常德市鼎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常德市鼎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谢梦同志辞去常德市鼎城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陈宏同志辞去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报常德市鼎城区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