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繁體版 | 网站地图
区委 | 区人大 | 区政府 | 区政协
您的位置: 首页 >综合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确定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对象的通知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9-08-19 15:45:00 浏览次数: 【字体:

鼎人常办发〔2019〕6号

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确定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对象的通知

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方案》要求,2019年5月14日在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主任会议上,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荣明、区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覃益平分别在员额检察官、员额法官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了履职评议对象。具体名单如下:

区人民法院:

徐 晖 立案庭庭长

田 丽 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区人民检察院:

徐 英 公诉科副科长

郑烨萍 侦查监督科副科长

请及时通知上述评议对象,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