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对象的通知
鼎人常办发〔2019〕6号
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确定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对象的通知
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方案》要求,2019年5月14日在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主任会议上,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荣明、区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覃益平分别在员额检察官、员额法官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了履职评议对象。具体名单如下:
区人民法院:
徐 晖 立案庭庭长
田 丽 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区人民检察院:
徐 英 公诉科副科长
郑烨萍 侦查监督科副科长
请及时通知上述评议对象,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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