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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9-08-19 15:43:26 浏览次数: 【字体:

鼎人常办发〔2019〕5号

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对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方案》已经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主任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

关于开展对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方案

为加强区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工作,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法官、检察官(以下简称“两官”)开展履职评议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和问题导向原则,客观公正地对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通过履职评议,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展示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队伍形象,有效提高司法案件办理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组织领导

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成立“两官”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湘建任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周跃华、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法制委)主任委员龚天宝、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伍俊华、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委员赵金秋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调查组和阅卷组(各组名单附后)。具体工作由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法制委)负责组织实施。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履职评议工作方案要求,成立专门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评议对象

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在入选员额的审判员、检察员(2015年以来已评议的除外)之中,确定评议对象。

(一)区人民法院被评议人数2人,即在入选员额的审判员中随机抽取2人。

(二)区人民检察院被评议人数2人,即在入选员额的检察员中随机抽取2人。

四、评议内容

(一)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包括维护和遵守宪法法律情况,坚守政治纪律和理想信念情况,坚持职业操守和恪守职业道德情况,遵守司法礼仪和加强政治业务理论学习情况等。

(二)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包括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适用法律,合法合理行使裁量权情况,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严格遵守法定办案时限,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情况,重点评议涉民营企业案件的办理情况,司法人员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情况,司法人员的工作实绩和奖惩情况等。

(三)自觉接受监督的情况。包括落实和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和区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等情况。

(四)廉洁自律的情况。评议对象在司法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公不廉问题,有无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

五、评议步骤

履职评议工作安排在2019年5月—2019年12月进行,按照依法、客观、公开的原则,分准备动员、调研走访、集中评议、整改落实四个阶段。

(一)准备动员阶段(4月—5月中旬)

1、制定履职评议工作方案,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

2、确定评议对象。由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各自单位内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随机抽取产生评议对象。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公示评议对象。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制定履职评议工作方案,报区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3、召开履职评议动员大会。5月中旬,在2019年鼎城区司法公正常德行动员会上进行统一部署。

(二)调查走访阶段(5月下旬—8月)

1、自评自查。被评议“两官”开展自查自评,撰写个人履职情况报告,并在动员大会后15日内向区组委会办公室提交履职情况报告。

2、调查走访。采取座谈、走访等形式,向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了解被评议“两官”的情况;向区委政法委、区纪委(区监委)、区公安局及部分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律师、案件当事人等了解被评议“两官”的有关情况。

3、查阅案卷。抽调被评议“两官”近3年已办结的案件卷宗进行查阅,并旁听被评议“两官”承办案件的公开庭审。

(三)集中评议阶段(9-10月)

1、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汇总调查和阅卷情况,形成被评议“两官”的履职评议意见。

2、区人大常委会对被评议“两官”进行履职情况评议。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进行评议,主要内容有六项:一是听取被评议“两官”的履职情况报告;二是听取履职评议工作组的调查报告和阅卷报告;三是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参会的人大代表进行评议发言;四是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评议“两官”进行履职情况测评,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确定测评结果;五是“两长”汇报去年履职评议后整改意见落实情况;六是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讲话。

3、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与被评议“两官”谈话,告知测评等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并征求被评议“两官”对评议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整改落实阶段(11月-12月)

1、区人大常委会向被评议“两官”及其所在单位发送书面评议意见,同时抄送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等单位。

2、被评议“两官”及其所在单位根据评议意见,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3、评议结果作为“两官”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对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票数超过半数以上被评议“两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整改落实报告的基础上进行再次测评,如再次测评仍为“不满意”的,按照法定程序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履职评议中发现可能存在徇私枉法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将督促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调查处理,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处理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展“两官”履职评议是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司法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要把履职评议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加强司法队伍建设的大事来抓。被评议“两官”要端正态度,正确对待,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

(二)精心组织,积极配合。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要严格按照履职评议工作的步骤实施,加强领导,充实力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各阶段的相关工作。被评议“两官”要认真撰写履职情况报告,做好自评自查和整改落实等方面的工作,并正确处理好接受评议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同时积极配合,确保履职评议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客观公正,注重实效。调查组、阅卷组等参加履职评议的人员要增强责任担当,严格以实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讲成绩恰如其分、摆问题有根有据、提建议切实可行,促进被评议“两官”有的放矢改进工作,提高履职评议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更好的促进司法公正,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根据《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方案》,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湘建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

周跃华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龚天宝 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法制委)主任委员

伍俊华 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赵金秋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委员、市人大代表、湖南湘北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成 员:

王焕然 市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湖南力升消防器材公司总经理

熊春花 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法制委)委员、韩公渡镇人大主席

王立军 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法制委)委员、尧天坪镇人大副主席

李红波 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法制委)委员、湖南应用技术学院院长助理

张 侃 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法制委)委员、白鹤农业开发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周立新 市人大代表、常德市方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侯厶瑜 市人大代表、常德市鼎城区公证处主任

周文俊 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法制委)科员

调查组

组 长:龚天宝

副组长:赵金秋

成 员:王焕然、熊春花、张侃、周立新

联络员:周文俊

阅卷组

组 长:伍俊华

副组长:侯厶瑜

成 员:王立军、李红波

联络员:周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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