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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人大常委会2013、2014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监督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9-1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鼎城区人大常委会

20132014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监督

工 作 方 案

为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职责,加强对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查监督,根据《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监督办法》之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绩效评价为导向,以评价监督为核心,以完善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逐步形成制度完善、指标科学、责任明确、监督有力地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监督体系。

二、项目与重点内容

(一)项目

专项资金项目具有跨年度、连续性特点,考虑项目实施操作中实际情况和评价监督可行性,今年将在2013年已完成自评的项目中选择资金额度较大且与民生关系密切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五个重点项目实施评价监督。具体项目是:

1、产业园示范建设项目

2、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项目

3、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4、农贸市场长效管理项目

5、农村安全饮水项目

2014年纳入绩效评价的专项资金预算部门(单位)要如实申报绩效目标,然后由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对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通过后由财政局下达通知到预算部门(单位)。完成绩效目标的项目,各预算部门(单位)搞好自评、完备资料,财政局搞好监督检查指导,为2015年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监督做准备。

(二)重点内容

1、产业园示范建设项目:设立专项资金的必要性及政策依据;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关联性;绩效自评和财政监督检查结论;资金拨付以及使用(明细)是否合规;资金使用效益与目标是否一致;群众满意度如何;其他情况。

2、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项目: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关联性;绩效自评和财政监督检查结论;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财务制度,有无挤占、挪用现象;工程招标、实施、监理、验收是否合规;工程质量、数量是否存在虚假问题;学校、学生评价满意率;其它情况。

3、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关联性;绩效自评以及财政监督检查结论;工程招标、实施、监理、验收是否合规;工程项目完成情况;项目资金投入总额(上级项目资金、区本级配套资金加单位自筹资金)和项目支出明细(包括办公设施、医疗器械购置等情况)是否合规;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受益对象满意度;其它情况。

4、农贸市场长效管理项目:设立专项资金的必要性及政策依据;绩效目标和自评材料;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财务制度,有无挤占、挪用现象;资金使用效益与目标是否一致;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受益对象满意度;其它情况。

5、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关联性;绩效自评和财政监督检查结论;工程监管及资金使用的规章制度;项目资金总量(上级争取、本级配套);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财务制度,有无挤占、挪用现象;工程是否有合法机构检验;工程效益及工程质量情况;基层组织和群众的满意度;五保户、特困户享受的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工程使用后的管理、维护情况;其它情况。

三、操作办法

(一)开展业务培训

为学习掌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与监督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监督水平,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区人大财经工委经区人大常委会同意,组织12次业务学习培训。

(二)下达通知

五月上旬,区人大常委会对财政局、预算部门(单位)、审计局分别下达2014年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监督项目和重点审计项目,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前期准备。

(三)收集资料

区人大常委会各评价监督调查组主要收集如下资料:

1、预算部门(单位)的立项依据、项目基本情况、绩效目标申报情况、资金来源、项目资金使用明细及财务账目等资料(有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的要一并提供收支明细和上级部门专项督查审计情况)。

2、区人民政府有关项目建设的专题会议精神及要求。

3、区财政局提供绩效评价报告。

4、区审计局提供审计报告。

5、区监察局开展的政府工作部门财经纪律和重点资金使用监察巡视情况。

6、其它相关资料

(四)区人大常委会监督调查

区人大常委会各绩效评价监督调查组按照各自对应的项目单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同步参与专项调查活动,针对项目监督的内容形成调查报告。

(五)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监督程序与要求

1、区人民政府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汇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全面情况。

2、重点项目预算部门(单位)负责人汇报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

3、区人大常委会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监督调查组汇报各自监督项目调查情况。

4、预算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受并答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会人大代表的询问、咨询。

5、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形成审议意见交区人民政府办理。

四、绩效监督结果应用

120144月底,预算部门(单位)未申报绩效目标的,财政暂停项目审批或暂缓拨付专项资金。

2、对2013年评价未达绩效目标或绩效较差且有违纪违规行为的项目单位要暂缓或扣减尾款拨付。

3、对效益较好、项目完成较优质且群众满意度较高,但预算资金不足的项目,在当年预算调整或下年编制预算时给予优先保障。

4区人民政府要将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情况作为专题一并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交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5、各预算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区人大常委会届内工作评议的重要依据,纳入评议内容。

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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