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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德市鼎城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关于乡镇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条件》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8-0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鼎人办〔2013〕2号
 
关于印发《常德市鼎城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关于乡镇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评比条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
      《常德市鼎城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条件》已经主任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是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建设法治鼎城的需要,为科学评价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乡镇人大正副主席的工作,每年12月中旬,区人大常委会将组织相关委室以片为单位对乡镇人大工作组织检查评比,请各乡镇按照评比条件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谱写乡镇人大工作新篇章,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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