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繁體版 | 网站地图
区委 | 区人大 | 区政府 | 区政协
您的位置: 首页 >三会传真>常委会会议>详细内容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5次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9-1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429,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5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君,副主任刘运华、唐少华、李湘建、沈国华、李润初及21名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邓碧波,区委常委、副区长、统战部长朱正权,区人民法院院长鲁祖方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雷光宇,区政府办、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国土局、发改局、规划分局、城市办、朗州城投公司、经管局、工商局、农业银行、信用联社等单位负责人以及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区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室副主任列席会议。会议由李润初同志主持。

会议首先听取了邓碧波同志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贯彻执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主任会议交办书的情况汇报》,鲁祖方同志代表区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我院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情况交办书办理情况汇报》,雷光宇同志代表区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关于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的情况汇报》。杨君主任在发言时指出,听取“一府两院”落实和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及主任会议交办书的情况汇报,是区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的需要,“一府两院”能高度重视,积极作为,狠抓办理质量,在下一步工作中要严格落实责任,务求办理实效。

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长王志新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2014年融资计划和财政往来借款清收工作情况汇报》。杨君主任就此项工作提出五点要求,融资规模要适度,融资力度要加大,债务风险要可控,偿债来源要可靠,资金监管要到位。

会议听取了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通过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暂行办法》,杨君主任代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向此次会议作议案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刘明高宣读了《暂行办法》,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高道初作议案说明。经过充分审议,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暂行办法》,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2013-2014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监督工作方案》。杨君主任强调,开展对全区50万元以上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是区人大常委会今年履行监督职能的重点工作之一,全区要高度统一思想,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结果运用,强化组织领导,使监督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经管局长李琦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情况汇报》。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张国英作调查报告。经过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审议意见》。杨君主任在发言时指出,区人民政府在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有声势,但力度不够;发展有速度,但发展不够;合作有基础,但创新不够;管理有制度,但规范不够;政策有扶持,但支持不够。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宣传,以创新的理念,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同时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住建局长李南孝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3年区级城建项目及城建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14年区级城建项目计划安排(草案)的情况汇报》,区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主任聂德枝作调查报告。杨君主任在审议发言时指出,我区城市建设项目亮点纷呈,城建资金管理规范,2014年的城建项目确定要量力而行,资金筹措要规避风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