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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35人、涉案逾千万元!鼎城公安成功侦破省督非法采矿(沙)案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9-08-20 15:16:5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鼎城区公安局坚持主责主业,严厉打击扰乱常德砂石市场的违法犯罪行为。近日,鼎城区公安局在省、市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成功侦破一起常德近年来组织最严密、涉案人员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采矿(沙)案,彻底打掉了一个盗采、运输、销售“一条龙”作业的非法采矿(沙)犯罪团伙。

2018年11月,鼎城区公安局接到区森林公安部门移交的线索:位于鼎城区许家桥回维乡的某搅拌厂,经常趁深夜无人监管的时候从外面大肆收购河沙,运输河沙的大型货车货厢有水大量渗出,疑似是刚从沅江流域盗采出来的河沙,且数量较大。

根据这一线索,鼎城区公安局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循线追踪,在获取基本犯罪证据后,于2018年11月15日立案并开展专案侦查。经过深入调查,三个在沅江流域常德河段非法盗采河沙、砾石的犯罪团伙被专案民警锁定,分别是蒋某付(男,46岁,武陵区人)、许某林(男,57岁,武陵区人)等人犯罪团伙,黄某(男,34岁,武陵区人)、刘某(男,43岁,武陵区人)等人犯罪团伙,李某(男,34岁,桃源县人)、宋某玲(男,37岁,鼎城区人)等人犯罪团伙。在常德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2019年1月5日、30日,鼎城区公安局组织警力先后在鼎城、武陵、桃源、德山经开区等多地对涉案团伙成员实施抓捕,主要成员无一漏网。

经依法侦查查明,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蒋某付(男,46岁,武陵区人)、许某林(男,57岁,武陵区人)、黄某(男,34岁,武陵区人)、刘某(男,43岁,武陵区人)等人合伙出资近600万元,购买无合法手续的采沙船两艘,在沅江流域鼎城、武陵、德山经开区河段禁采区内,利用夜色掩护和监管空隙大肆盗采河沙共计30余万吨;李某(男,34岁,桃源县人)、宋某玲(男,37岁,鼎城区人)等人犯罪团伙,筹集资金30万元并邀请他人入股,在沅江流域鼎城、武陵河段禁采区内,利用夜间监管空隙盗采砾石5万余吨;三个团伙盗采来的河沙、砾石共计35万余吨,全部以低于市场价销售给刘某(男,44岁,武陵区人)、黄某美(女,54岁,武陵区人)等运输老板,运输老板和码头老板再将盗采来的河沙、砾石分别销售到各搅拌站牟利。短短几个月时间,盗采团伙非法获利逾300万元,运输及销售老板非法获利逾300万元。涉案团伙非法采矿(沙)的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沅江生态环境,影响航道安全、防洪安全,威胁沿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该案共侦破刑事案件22起,移送起诉35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6人,查封盗采的河沙、砾石2000余吨,扣押、冻结资金300余万元,查扣挖沙船4艘,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鼎城区经济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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