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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1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公   示
 
    根据《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5月15日在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主任会议上,由区人民法院院长覃红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荣明在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了履职评议对象。具体名单如下:
    区人民法院:
    田晓晖  审委会委员、行政庭庭长
    何才平  审委会委员、道路法庭负责人
    梅  勇  民一庭法官
    区人民检察院:
    丁建英  专职检委会委员
    高晨宇  侦监科科长
 
           常德市鼎城区司法公正常德行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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