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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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5月15日在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主任会议上,由区人民法院院长覃红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荣明在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了履职评议对象。具体名单如下:
区人民法院:
田晓晖 审委会委员、行政庭庭长
何才平 审委会委员、道路法庭负责人
梅 勇 民一庭法官
区人民检察院:
丁建英 专职检委会委员
高晨宇 侦监科科长
常德市鼎城区司法公正常德行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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