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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开展对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的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03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2017年开展对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的
工作方案
 
    为加强区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工作,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市“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组委会的统一安排,决定对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区法院法官、区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和依法监督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对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法官、检察官(以下简称“两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通过履职评议,引导“两官”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价值观,展示“两官”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推动司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组织领导
   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成立“两官”履职评议工作小组。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湘建任组长,区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周跃华、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闵圣昀、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伍俊华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调研组和阅卷组,各组名单附后。具体工作由内司工委组织实施。区法院、区检察院按照履职评议工作方案要求,成立专门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被评议对象
    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在入选员额的审判员、检察员(前年和去年已评议的除外)之中,确定被评议对象。
    (一)区法院被评议人数3人,即在入选员额的审判员中随机抽取3人。
    (二)区检察院被评议人数3人,即在入选员额的检察员中随机抽取3人。
    四、评议内容
    被评议“两官”自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审判员、检察员以来的各方面履职情况。
    (一) 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包括维护和遵守宪法、法律情况,坚守政治纪律和理想信念情况,坚持职业操守和恪守职业道德情况,遵守司法礼仪和加强政治、业务理论学习情况等。
    (二)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适用法律,准确适用裁量权情况,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严格遵守法定办案时限、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情况,司法人员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情况,司法人员的工作实绩和奖惩情况等。
    (三)自觉接受监督情况,包括落实和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和区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情况。
    (四)廉洁自律的情况,被评议对象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公不廉问题,有无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
    五、评议步骤
    评议工作安排在2017年4月—2017年12月进行,按照依法、客观、公开的原则,分准备动员、调研走访、集中评议、整改落实四个阶段。
    (一)准备动员阶段(3月—4月)
    1、制定履职评议工作方案,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
    2、确定评议对象。由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在各自单位内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随机抽取产生评议对象,并分别在区人大常委会、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网站公示评议对象名单。区“两院”分别制定履职评议工作方案,报区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批。
    3、召开履职评议动员大会。4月中下旬,在2017年鼎城区“司法公正常德行”暨“两官”履职评议动员会上统一部署。
    (二)调研走访阶段(5月—8月)
    1、自评自查。被评议“两官”开展自查自评,撰写个人履职情况报告,并在动员大会后15日内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交履职情况自查报告。
    2、调查走访。采取座谈、走访等形式,向“两院”了解被评议“两官”的情况;向区委政法委、区纪委(监察局)、区公安局及部分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律师、案件当事人等了解被评议“两官”的有关情况。
    3、查阅案卷。查阅被评议“两官”近3年主办的案件案卷,并旁听被评议“两官”承办案件的公开庭审。
   (三)集中评议阶段(9-10月)
    1、评议工作调研组汇总调研情况,形成被评议“两官”的履职评议意见,被评议“两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履职报告。
    2、区人大常委会对被评议“两官”进行履职评议。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进行评议,主要内容有五项:一是听取被评议“两官”的履职报告;二是听取评议工作组的调研报告和阅卷报告;三是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参会的人大代表进行评议发言;四是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评议“两官”进行履职情况测评,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确定测评结果;五是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讲话。
    3、履职评议工作小组与被评议“两官”谈话,告知测评等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并征求被评议“两官”对评议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整改落实阶段(11月-12
    1、区人大常委会对被评议“两官”及其所在单位和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发送书面整改意见和测评等次。
    2、被评议“两官”及其所在单位根据整改意见,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对履职评议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督促区法院、区检察院研究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处理结果。
    3、评议结果作为“两官”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对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票数超过半数以上被评议“两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整改落实报告的基础上进行再次测评,如再次测评仍为“不满意”的,按照法定程序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履职评议中发现可能存在徇私枉法或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将督促区法院和区检察院调查处理,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处理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开展“两官”履职评议是强化法官、检察官严格依法履职,推进我区“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开展的重要举措,评议双方要按照履职评议的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加强领导,精细组织,周密部署,做好各阶段的相关工作,确保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提高认识,积极配合。 区“两院”要把履职评议作为推进公正司法、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提高认识,积极配合,按照方案抓好落实,被评议“两官”要切实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正确对待评议工作,认真撰写好履职报告,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妥善处理好评议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客观公正、务求实效。参加评议的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严格以实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要肯定被评议“两官”的工作成绩,又要客观准确、直截了当地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力求使履职评议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助推司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组名单
 
    为更好的促进司法公正,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根据《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方案》,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组名单如下:
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湘建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
周跃华   区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
闵圣昀   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
伍俊华   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成  员:
陶新才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纪委副书记
邓小敏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灌溪镇人大主席
熊春花    区人大法制委委员、韩公渡镇人大主席
管宏飞    区人大法制委委员、周家店镇人大主席
王立军    区人大法制委委员、尧天坪镇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
李红波    区人大法制委委员、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校长助理
张侃      区人大法制委委员、白鹤山农业开发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王焕然   市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湖南力升消防器材公司总经理
赵金秋   市人大代表、湖南湘北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周立新   市人大代表、常德市方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湘庭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科员
潘  庆   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科员
 周书礼   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科员
 
调研组
组  长:闵圣昀
副组长伍俊华
成  员:邓小敏、熊春花、王焕然、赵金秋、王湘庭、周书礼
联络员:王湘庭
 
案卷评阅组
组  长:周跃华
副组长:陶新才
成  员:管宏飞、王立军、李红波、张侃、周立新、潘  庆
联络员:潘  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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