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鼎城环保世纪行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先生态文明,建设美丽鼎城”为目标,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意识,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建设现代鼎城、幸福家园提供生态保障。
二、活动主题
生态鼎城,你我共建
三、组织机构
成立2013年鼎城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邓慈陵任主任,区人大副主任李润初、区政府副区长熊辉任副主任,区委宣传部、区委农村工作部、团区委、区人大城环工委、区政府办、区城市办、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房产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卫生局、市规划局鼎城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广播电视台、区畜牧水产局、区环卫处、常德日报社驻鼎城记者站、区电子政务办、区总工会、区交警大队、区质监局、区工商局、区能源办、鼎城高新技术产业园、花岩溪管委会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各乡镇由人大主席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内的环保世纪行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区人大城环工委,由聂德枝任办公室主任。
四、活动内容
1.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举办一期“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周活动。二是开展新闻采访活动。于5月和9月组织两次集中采访活动,重点宣传报道我区争创国家生态区活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城区噪音防控治理、餐厨垃圾处理以及农村面源污染整治等情况。三是组织开展“公众看环保”活动。引导和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活动,呼吁全社会关注环境保护工作、关注鼎城的生态文明建设。四是积极参与全市举办的“生态卫士”事迹报告会活动。评选出一批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生态卫士”,通过举办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加以广泛宣传。
2.推进节能减排。督促落实创建国家生态区、生态乡镇(村)和鼎城“十二五”尤其是2013年的节能减排责任目标任务。督促重污染行业结构调整,重点巩固造纸、水泥等行业整治成果,督促江南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3.抓好农村环境整治。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三年整治行动),重点加强洞庭湖生态保护、农村面源污染整治(以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等为重点),深入开展生态区、生态乡(镇)、生态村等创建活动。
4.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一水一区”(沅江鼎城段、花岩溪自然保护区)保护;社会噪声防控治理和餐厨垃圾处理;加强节能、节水以及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加强对关停企业后续治理等。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确保环保世纪行活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特别是对活动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科学决策,妥善解决。
2.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各新闻单位要把环保世纪行活动作为今年宣传工作的重点,制定采访报道计划,设立活动专栏、专题,刊播有深度、有影响、群众关心的新闻稿件。各职能部门要根据今年环保世纪行的主题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
3.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区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对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进行分解并制定考核细则,各成员单位要将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4.统筹安排,确保实效。环保世纪行活动是一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的系列活动。各成员单位务必安排专人负责,务求实效。
5.搞好交流,总结提高。各成员单位于11月底以前将2013年活动总结及1—2篇年度优秀环保新闻作品交至区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将于12月组织总结交流。
2013年3月22日
附件
2013年鼎城环保世纪行主要活动责任目标
活动名称 |
活动内容 |
工作目标及要求 |
完成
时间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宣
传
教
育 |
1.组织两次集中采访活动 |
重点宣传报道我区争创国家生态区活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城区噪音扰民、餐厨垃圾处理以及农村面源污染整治等情况。 |
5月
9月 |
区委宣传部 |
区委农村部、区人大城环工委、区环保局、区广播电视台、常德日报社驻鼎城记者站、区电子政务办 |
2.组织“6·5”世界环境日宣传周活动 |
区级领导接受媒体采访;城区组织开展“宣传一条街”、“环保三走进”等群众性活动,开展 “公众看环保”活动。 |
6月 |
组委会 |
区人大城环工委、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广播电视台、常德日报社驻鼎城记者站、区电子政务办、团区委 | |
3.开展“生态卫士”评选,举办“生态卫士”事迹报告会 |
举办“生态卫士”事迹报告会,扩大环保世纪行活动的影响面。 |
11月 |
组委会 |
区人大城环工委、 区委宣传部、区环保局、组委会其他成员单位 | |
4.落实市民环境质量知情权 |
利用新闻媒体发布空气质量日报、水环境质量月报及年度环境状况公报。 |
全年 |
区环保局 |
区委宣传部、区广播电视台、常德日报社驻鼎城记者站、区电子政务办 | |
5.开展环保志愿者活动 |
发挥社会团体和环保志愿者作用,组织相关纪念日宣传活动,调动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积极性。 |
6月 |
团区委 |
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城环工委、区教育局、 区环保局、区广播电视台、常德日报社驻鼎城记者站、区电子政务办 | |
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 |
湖区生态环境保护(大湖禁投肥) |
依据《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结合鼎城实际,督导开展大湖禁投肥工作,对全区所有大中型湖泊禁止投施任何有机肥和各种无机肥,逐步减少投肥对水域的污染。 |
全年 |
区水利局 |
区委农村部、区环保局、 区农业局、区畜牧兽医水产局 |
城区环境
管 理 |
1.“一水一区”( 沅江鼎城段、花岩溪自然保护区)保护,绿色生态示范建设 |
督导加强“一水一区”生态保护,规范城市公园和公共绿地的建设及管理,开展保护野生鸟类方面的宣传活动。督导西部开发的绿色生态建设。 |
全年 |
组委会 |
区住建局、区公安局、 区国土资源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规划分局、 区环卫处、花岩溪管委会 |
2.PM2.5监测系统建设 |
配合市环保局在江南城区年内完成PM2.5、臭氧(O3)和一氧化碳(CO)等新增大气污染物监测系统建设并投入运行。 |
全年 |
区环保局 |
| |
3.社会噪声防控、治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相关规定,督导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城区社会噪声管理。 |
全年 |
区城管执法局 |
区公安局、区环保局、 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 | |
4.餐厨垃圾处理,巩固“限塑”成果 |
结合《常德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及“限塑令”等有关规定,督导公众转变餐厨垃圾处理和购物方式。 |
全年 |
区城管执法局 |
区环卫处、区质监局、 区工商局 | |
5.公共节能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有关规定,督导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以项目建设和节能技术改造为载体,加强对电机、燃煤锅炉、照明灯具等的节能改造,倡导公共节能。 |
全年 |
区发改局 |
区工信局、区环保局、 区住建局、区房产局、 区城管执法局、区质监局、区工商局 | |
6.创建绿色工厂,打造优美环境 |
选择部分工业企业,制订厂区内生态建设规划,加大生态创建力度,强化职工生态文明教育,组建企业环保志愿者队伍,着力推进节能减排。 |
全年 |
鼎城高新
技术产业园 |
区总工会、区环保局、 团区委 | |
污染减排 |
1.重点减排工程建设 |
督导落实城镇污水处理厂,造纸、化工、水泥等减排重点工程。 |
全年 |
区住建局 |
区发改局、区工信局、 区财政局、区环保局 |
2.关停企业的后续环境治理 |
督导落实区政府关停企业所在地的环境治理。 |
全年 |
区环保局 |
区发改局、区工信局、 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卫生局 | |
3.督导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
督导已纳入减排治理工程的规模化禽畜养殖项目按要求进行治理,实现年度减排目标。新建畜禽养殖场要建立沼气池和粪污处理设备,严禁养殖粪污直接排放,原有畜禽养殖场要逐步完善治污设施,逐步减少养殖污染。 |
全年 |
区委农村
工 作 部 |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区环保局、区畜牧水产局、区能源办 | |
农村环境
管 理 |
1.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
督促落实农村“四清”整治行动,加大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力度,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
全年 |
区委农村
工 作 部 |
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区畜牧水产局、区交通运输局 |
2.督导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
依据国家和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项目实施方案,按期实施、验收。 |
全年 |
区城市办 |
区环保局、区财政局 | |
3.督导开展高毒、禁限农药整治专项执法行动 |
督导实施农药经营主体资格审查、农药经营品种备案、农药购买实名登记制度,确保从源头控制有毒有害农业投入品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 |
全年 |
区委农村
工 作 部 |
区农业局、区质监局、 区工商局 | |
4.推进生态区、乡(镇)、村创建工作 |
依据生态区创建确定的年度任务,督导各地开展创建活动,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
全年 |
区环保局 |
区人大城环工委、区委农村工作部、区城市办、 区住建局、区水利局、 区农业局、区林业局、 区畜牧水产局、区交通运输局 | |
总结表彰 |
评选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好新闻作品,召开总结大会 |
按照工作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评比。 |
12月 |
组委会 |
组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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