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明高等同志辞去职务的决定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明高等同志辞去职务的决定
(2023年12月19日常德市鼎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常德市鼎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明高辞去常德市鼎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接受王斌、周方杰、田正立辞去常德市鼎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法律规定,王斌、周方杰、田正立的常德市鼎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田正立的常德市鼎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常德市鼎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