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鼎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草案)的决议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鼎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草案)的决议
2023 年 4 月 25 日,常德市鼎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鼎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鼎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草案)》(以下简称《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区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规划》,由区人民政府根据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 年 5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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