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齐飞同志辞去常德市鼎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鼎人常发〔2019〕8号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齐飞同志辞去常德市鼎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9年6月18日常德市鼎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
2019年6月18日常德市鼎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决定:接受齐飞同志辞去常德市鼎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通报原选区。报常德市鼎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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