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杜美霜同志辞去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8年10月23日常德市鼎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通过)
2018年10月23日常德市鼎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决定:接受杜美霜同志辞去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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