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周跃华同志辞去常德市鼎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8年4月19日常德市鼎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决定:接受周跃华同志辞去常德市鼎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常德市鼎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鼎城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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