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区本级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定
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区本级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定
(2016年10月31日鼎城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34次会议审议通过)
常德市鼎城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王志新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2016年1至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方案)的汇报》。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的方案。
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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