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繁體版 | 网站地图
区委 | 区人大 | 区政府 | 区政协
您的位置: 首页 >行权履职>决议决定>详细内容

关于2015年区本级城建项目和城建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区本级城建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的审议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2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2015年区本级城建项目和城建资金计划
执行情况及2016年区本级城建项目计划
安排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6年4月20日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

  鼎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住建局局长李南孝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关于2015年区本级城建项目和城建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区本级城建项目计划安排(草案)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5年区本级城建项目和城建资金计划执行情况总体向好。推动了城市提质改造步伐、加强了建设监管力度、完善了资金管理制度,较好地执行了2015年区本级城建项目计划和城建资金计划。
  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民政府2015年在城建项目建设上所取得的成绩。并对2016年区本级城建项目计划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注重规划优先。区政府要加快控制性详规和各专业规划的编制进度。强化城市建设中的功能分区,打造宜居江南。城市项目建设规划要体现个性和特点,科学布局,打造多元化建设区域。
  二、要突出地下建设。区政府在优化城建项目地面施工的基础上更要考虑地下管网规划建设设计。实行雨污分流,逐步建成雨污分流体系,提高污水净化处理能力。加强执法监督,严防工业污水直排。要确保排污雨水管网设计合理,避免主次道路雨污水管网前低后高的情形。
  三、要分清轻重缓急。区政府突出重点项目工程,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找“最痒”的抓,确保城建项目有序推进。尽早启动滨江大道建设,缓解桥南大圆盘的交通压力。抓紧落实红云南路的建设,连通地下污水管网,确保有序排放,解决江南城区西南片区排污问题。
  四、要优化建设环境。区政府要切实加快项目建设中的行政审批速度,组建专门从事项目审批的代理机构,提高行政效能。切实解决好用地指标,盘活存量、扩大增量,最大限度争取项目用地,为城建项目提供有力的保障。
  五、要严抓资金监管。区政府要科学有效的抓好资金筹措与调度,加快融资平台的公司化运作,提高城建资金使用效率。规范项目资金预算,明确项目资金的进出。强化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监管,提高资金风险的可控性,保证城建项目资金有效合理的运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