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繁體版 | 网站地图
区委 | 区人大 | 区政府 | 区政协
您的位置: 首页 >行权履职>决议决定>详细内容

鼎城区2016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2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鼎城区2016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区司法公正常德行组委会各成员单位:
 《鼎城区2016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方案》已经2016年4月7日常德市鼎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4次主任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遵照执行。

             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


 
鼎城区2016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二次创业、建设现代鼎城,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决定,继续在全区深入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据此,特制定鼎城区2016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坚持履职为民,推进公平正义。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常德市鼎城区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组委会。
  组委会顾问:刘定青  区委书记
        车世忠  区委副书记
        杨  君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彭  勇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组委会主任:李湘建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组委会副主任:洪振坤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鲁祖方  区人民法院院长
        雷光宇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龚天宝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周跃华  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
        李军华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组委会成员:甘胜宏  区纪委常委、区监察局副局长
        杨国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曾频德  区委政法委纪检组长
        何奕波  区信访局局长
        李圣祝  区人大常委会联工委主任
        刘  荣  区司法局局长
        郑立军  区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周跃华兼任组委会办公室主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会主席伍俊华任专职联络员(联络电话:7394106)。
  各司法机关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三、活动内容
  1.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活动。活动组委会全面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及司法人员的监督,对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活动。重点在评议对象选择、评议范围、评议方式、案件评查、评议结果运用等方面,加大创新探索力度,促进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升司法队伍履职能力与水平,推进公平正义。
  2.开展案件评析评议评查活动。区活动组委会选准1-2个已办结的优秀的典型的司法案件,依法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析,为全体司法工作人员树立样板案,促进司法案件质量的提高。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加大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案件的组织力度,促进案件旁听评议工作常态化。各司法机关优化内部评查工作机制,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完善案件纠错、追责、通报等配套机制,切实强化案件质量管理与监督。
  3.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区活动组委会着重监督支持司法机关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开展履职为民专题教育,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经济发展环境。着重监督支持审判机关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着重监督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大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强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着重监督支持公安机关加强案件管理中心建设,切实规范案件管理,加强侦查办案能力建设,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着重监督支持司法行政机关规范社区矫正等各类刑罚执行程序,深化所务公开,坚决杜绝“高墙内的腐败”。着重监督支持公安交警大队开展规范执法战役攻坚,确保执法更公平;开展队伍整顿战役攻坚,确保队伍素质更放心。
  四、活动安排
  1.发动部署阶段(3—4月)。3月至4月,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制定2016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初步方案及活动考评细则(征求意见稿)。4月,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2016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初步方案,报主任会议审议通过。4月,区活动组委会召开全区2016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暨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动员大会,下发《鼎城区2016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方案》及《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的工作方案》,就2016年活动考评细则书面征询意见与建议;区直各司法机关分别制定本单位2016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实施方案,及时报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定、备案。
  2.深入推进阶段(5月—12月中旬)。区活动组委会及区直各司法机关根据本方案安排与活动考评要求,按照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定的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活动。在活动推进中,各单位也可根据工作实际,开展与活动主题相契合的其他自选活动。召开新闻发布(通气)会,公开通报本单位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情况、本单位开展的与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密切相关的其他重大活动、重大事项等,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尤其是人大代表、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各方面监督。针对本系统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组织暗访、案件回访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区活动组委会采取召开碰头会、交流会、定期督查等方式对区直各司法机关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指导。
  3.总结验收阶段(12月下旬—2017年1月)。区直各司法机关全面客观总结本单位本年度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情况,向区活动组委会书面报送全年活动开展情况,申报本年度该项工作的主要做法、经验、亮点、特色与创新点。区活动组委会对区直各司法机关的活动开展情况组织考评验收。对活动开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按程序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活动要求
  1.加强活动保障。区直各司法机关要高度重视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成立专门的领导班子,成立得力的工作班子,配备专门的工作场所,保障活动经费。各成员单位(名单见附件)要明确一名联络人员,具体负责与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的沟通衔接。区直各司法机关要将确定的领导班子与工作班子人员名单、各成员单位要将联络人员名单及时报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加强信息报备。区直各司法机关要将本系统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犯罪情况、回访情况、案件质量评查及其纠错、追责、通报情况、重要事项或重大案件及其处理情况等及时报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全区司法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犯罪情况记入常德市鼎城区司法人员执法监督档案,为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供参考。
  3.加强宣传推广。区直各司法机关要继续发挥自身网站宣传作用,尚未开辟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专栏的要及时开通,跟踪报道活动开展情况;积极邀请新闻媒体参与重大活动、重大事项发布等,探索运用手机报、手机微信公众号等数据平台,加大活动宣传力度,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
  附:区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名单。
 
  附件:

  鼎城区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组委会
成员单位名单

  区纪委                  区委宣传部
  区委政法委              区信访局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人大常委会联工委
  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    区公安局
  区司法局                区公安交警大队
  区人民法院              区人民检察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