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王昌元辞去常德市第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2-22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关于接受王昌元辞去常德市第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2015年12月23日鼎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 鼎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昌元辞去常德市第六届人大代表职务,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公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