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区本级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24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区本级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定(2015年11月26日鼎城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 常德市鼎城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王志新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调整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的方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