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组建常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
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鼎城区人民政府以80.54亩土地资产置换鼎城联社涉政不良贷款用于组建常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
(2015年8月25日鼎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25次会议通过)
鼎城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鼎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以80.54亩土地资产置换鼎城联社涉政不良贷款用于组建常德农村商业银行的议案》。会议认为,以武陵农商行和鼎城联社为基础,合并组建常德农商行,对于转换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经营管理机制,提升金融整体服务水平,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会议决定,同意鼎城区人民政府以80.54亩土地资产置换鼎城联社涉政不良贷款,用于组建常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建议,鼎城区人民政府要依法依规办理置换手续,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清理乡(镇)人民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不良贷款,明确偿债责任,强力清收,减轻区人民政府债务压力。同时,在组建常德农村商业银行过程中,要积极按照市委、市政府“一江两岸”同步发展的战略意图和常德农村商业银行总部落户鼎城的优越条件争取政策最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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