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14年区本级城建项目和城建资金计划...
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2014年区本级城建项目和城建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区本级城建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的审议意见函
区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8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区本级城建项目和城建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区本级城建项目计划安排(草案)情况的报告》,并形成了审议意见,现将该审议意见函告你们,请认真研究执行,并在六个月内反馈办理情况。
鼎城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5月4日
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2014年区本级城建项目和城建资金
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区本级城建项目
计划安排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5年4月28日鼎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22次会议通过)
鼎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区本级城建项目和城建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区本级城建项目计划安排(草案)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4年区本级城建项目和城建资金计划执行情况总体向好。在城建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了城建项目行为、加大了城建项目资金监管力度、完善了城建资金管理制度,较好地执行了2014年区本级城建项目计划和城建资金计划。
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民政府2014年在城建项目建设上所取得的成绩。并对2015年区本级城建项目计划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1、严格规划方案。要坚持规划先行原则,按照我区建设的目标要求,科学规划,突出前瞻性,增强规划变更的严肃性,防止重复建设现象的发生;同时要体现我区特色,要加强规划、建设管理队伍的建设,充实城市规划、建设及监管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城市建设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工程建设监管,严格按照规划的各项指标进行验收,把好质量关;坚持重点突破,统筹好项目主体建设和配套建设,综合协调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施工验收的协作机制。坚决制止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随意性,严厉查处不符合规划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增强规划执行的刚性。
2、严加项目统筹。区人民政府要明确建设主管部门的统筹责任,按照规划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论证,同时建立项目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保障城市建设的延续性。计划一经批准,要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没有经过批准的重大城市建设项目,不得随意挤进建设笼子,更不得拨款开工建设,因特殊情况,计划确需变更的,应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3、严把工程质量关。不断强化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管理。要进一步明晰责任、细化任务、强化问责,建立严格的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建设单位在项目投资控制上的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执行力,确保各个项目能够高标准、高质量如期实施、如期完成。
4、严抓资金监管。要准确研判国家宏观政策变化趋势,充分考虑地方经济财政实力,合理确定年度融资规模。要坚持突出重点、分轻重缓急,有序推进今年的城建项目,开源节流,提高城建资金使用效率。要规范预算、融资行为,明确项目资金预算、筹集、使用和债务偿还及来源等。借要量力,要根据区本级承债能力而不是根据投资需求确定融资规模,并根据融资规模确定建设项目,要确保还得起,资金链不断。强化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监管,提高资金风险的可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