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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区民政工作的评议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1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我区民政工作的评议意见

区人民政府:

常德市鼎城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对全区的民政工作进行了评议,会议听取了区民政局局长李圣祝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我区民政工作的情况汇报》和区人大常委会第六评议调查组作的《关于对区民政局开展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

会议认为,换届以来,区民政局能够依法履职,努力推进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人大意识强,班子团结务实,工作卓有成效。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民政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指出,我区民政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如干部队伍建设比较薄弱、干职素质参差不齐、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对民政资金的监管还有待加强等。为此,会议提出以下评议意见。

(一)切实加强民政基层基础工作。针对目前我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偏少的现状,区民政局要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争取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在乡镇(街道)现有编制内进行调剂或通过公开招聘和考录结合等方式,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民政人员,确保专职专责。要积极稳妥处理好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尤其是事业编制人员申参问题,防止久拖不决影响工作正常开展。同时要完善人才评价、流动和激励机制,加大民政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力度,提升队伍素质,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民政干部职工队伍。

(二)逐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既要加大向上级争取资金力度,又要建立稳步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有效增强我区综合保障能力,救助更多的困难人员。积极发挥基层社会救助职能作用,适时增加社会救助局编制,有效提升我区救助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尽快配齐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工作人员,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对象选择、审核程序,准确认定低保对象。尽快设置双拥办,认真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同时要落实低保标准调整机制,提高低保动态管理水平,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维稳保,确保“低保”只能用来“保低”,并积极引导适龄低保对象就业脱贫。要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时足额发放救济救助资金,杜绝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三)加大对民政资金争取和投入力度。科学统筹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物质保障。在低保、救灾、社区建设、军休、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优抚安置、慈善事业等方面形成多渠道、多领域、全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统筹规划城乡社区福利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要认真研究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大病救助标准低、五保户就医陪护难、五保户丧葬费过低、部分乡镇居委会无办公场所等突出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四)切实加大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多形式、多渠道做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要加大依法维权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民政对象依法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提高各级民政干部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的能力。要注重加大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培养和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救济、救助观念,消除等、靠、要的思想,营造民政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加强民政法制培训,将民政法律法规和行政操作规定列入民政系统、村居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形成全社会都共同关心、支持、理解民政工作的良好氛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规定,请区民政局在2个月内,将上述评议意见整改方案送交区人大常委会第六调查组征求意见,并在6个月后,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

201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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