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
《关于鼎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3年9月25日鼎城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常德市鼎城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展改革物价局局长潘文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鼎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会议认为,“十二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实施以来,按照《纲要》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总体实施进展较好。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农民人均纯收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综合覆盖率、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综合覆盖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均超过了预期值,其它多项指标达到或接近阶段性目标。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发展,江南城区建设及民生改善等重点规划任务得到顺利推进。《纲要》实施的同时也反映出部分指标偏高、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工业形势严峻、城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和质量不高等问题。会议原则同意区人民政府对“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及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工作措施。
为更好的实施《纲要》,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适当调整部分规划指标,维护《纲要》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十二五”规划制订之初,根据当时有利的形势和条件,区人民政府提出,在“十二五”末,鼎城经济综合实力排名力争进入全省十强的奋斗目标。所以在《纲要》制订时,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经济指标偏高,加之受宏观经济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十二五”末实现上述目标难度很大。会议原则同意区人民政府对部分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进行调整修订。同时,根据发展的需要,在“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后期阶段,新增发展项目建议在调整修订中重新纳入规划。
在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后期阶段,区人民政府对修订完善后的《纲要》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大所承担《纲要》任务的工作力度,科学制定实施《纲要》的年度计划,杜绝规划《纲要》实施中的随意性,维护《纲要》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要对接国家宏观政策,为鼎城经济社会发展全方位争取政策及项目支持。
在《纲要》实施后期阶段,区人民政府要正确面对实现《纲要》的压力与机遇,认真把握中央、省、市宏观政策,主动抢抓机遇,在产业项目、基础建设投资、民生工程、社会事业发展各方面争取更多资金和项目支持,为完成《纲要》目标任务夯实基础。
三、要统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高城乡“一体化”水平。
全面落实区委提出的城市发展、工业发展、商贸物流业发展、城郊农业发展重点,推进二次创业,建设现代鼎城。全区上、下要形成抓工业的共识,突出发展园区经济;打造产业集群;完善和落实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对接市委市政府规划,抓好工业新城和工业“走廊”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四、要关注民生改善,统筹发展社会各项事业。
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促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不断巩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节能减排,逐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资源与环境代价高的问题。抓好城乡环境整治和水资源保护,推进生态区建设。要关心偏远困难乡镇和弱势群体,促进共同繁荣和发展,建设和谐鼎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