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区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区人民医院项目建设融资贷款议案的决定
鼎人函[2012]13号
(2012年12月13日鼎城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2年12月13日,鼎城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区人民医院(善卷医院)项目建设融资贷款的议案》,会议经过审议作出决定:同意区人民政府提请的区人民医院(善卷医院)项目建设融资贷款的议案。同时要求:
一、积极作为,争取贷款及时到位。区人民政府要科学合理搞好融资贷款的可行性论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积极对接市建设银行,及时把1亿元贷款资金争取到位。
二、严格管理,确保贷款的使用效益。区人民政府要对贷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区人民政府监察、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的审计监督,要加强资金使用的安全监管,确保贷款资金贷得进、用得好、还得起。
三、搞好经营,建立清偿还款机制。要合理分配经营收益,制定科学客观的偿还贷款计划,按时清偿,确保信誉。
鼎城区人大常委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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